“目前全省93家法院在民事、行政领域全部启动改革,33家法院在刑事领域、32家法院在执行领域进行改革,16家法院实现了全领域改革,37家法院集约事项占比在80%以上……”
全省法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实施一年有余,蕴含在这组改革数据中的,不只有成效、有经验,亦有堵点、有难题,更有指引、有方向。
为推动释放改革效能,巩固扩大改革成果,10月14日,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深入推进会议,全面梳理总结改革现状、成效和问题,围绕“工作更加标准、管理更加规范、人员更加专业、运行更加高效”的改革目标,对持续深入推进集约化改革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对第四季度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安排。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全省法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自去年4月部署开展以来,各级法院对审判辅助事务集约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以及深入推进改革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增强,各地法院结合实际在送达、开庭、编目、归档、人员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并互学互鉴,把审判辅助事项按照审前、审中、审后、送达等模块整合,以分段办理为原则设置流程节点,实行流水线作业,从横向到纵向推动提升了审判辅助事务专业化水平,提升了法官、法官助理队伍建设的专业化水平,节约了人力成本和资金成本,实现管理更加规范、更加精细,也推动了无纸化办案、电子卷宗单套制、聘用制书记员队伍等其他改革进一步深化,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成为全省法院“小切口、大纵深”的生动改革实践。
“集约化改革是一项综合性改革,既涉及人和流程的改变,也涉及观念的改变,是一项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很强的工作。”改革的道路从没坦途,更不可能一蹴而就。为收“深入推进”之实效,本着“一具体就深入”的原则,会议对下步改革工作作出6项具体部署:
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中级法院院长要对辖区两级法院的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负总责,各基层法院院长要对本院改革承担起第一责任,具体深入推进改革落实到位。
深化民事、行政领域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坚持“应剥尽剥”原则,实现民事、行政领域集约化改革工作由“搭框架”到“精装修”转变。
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刑事、执行领域集约化改革,对符合条件、通过集约化改革能够实现规范工作、规范管理的,提倡积极推进这两个领域的改革。
注重对人员进行有效集约管理,立足遵循审判辅助事务集约的工作规律和职业特点,按照“以适定岗、以岗定人、人岗相适”原则,优化配置审判辅助人力资源。
及时有效解决改革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创新,以创新激发改革活力。
强化督导、跟踪问效,切实提升改革实效,一方面注重对改革成果的深入挖掘提炼和总结推广,另一方面对改革工作落后的地区和法院加强督导调度,确保改革落实落细落到位。
就做好第四季度重点工作,会议要求全省法院锚定目标不动摇,进一步加大前端治理力度,抓实从“效率型”向“效益型”实质转型的关键环节,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常态化紧抓执法办案不放松,加快清理总体未结案件和“四类案件”,防止年末突击结案。要用好指标体系“指挥棒”,抓好修订后指标体系的贯彻落实,全面客观评估指标体系运行成效,采取针对性提升措施,抓实提质增效工作主线。要紧盯“新三难”问题整治,狠刹侵害群众权益的不正之风,将“如我在诉”“如为我执”的责任意识贯穿工作始终。要抓好“一张网”建设,全力做好各项上线运行准备工作,确保“一张网”建设在我省法院按时落地。
会前,与会人员参观了长春中院院史馆,实地观摩了长春中院、长春宽城法院的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中心,直观深入了解了两家法院集约化工作运行流程和取得的积极实效。会上,长春中院、吉林中院、延边中院、长春宽城法院、延边汪清法院、白城大安法院6家法院作了集约化改革工作经验交流。
会议由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东巍主持。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吕全,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郑万和,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以及12家中级法院院长、分管院领导、具体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辖区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