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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你” 省法院院长徐家新讲授法治公开课
作者:孙兵  发布时间:2024-10-17 08:59:45 打印 字号: | |

金秋硕果飘香,以法守护成长。

10月15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再次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来到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以“播撒法治种子 培育青春之花 以法之名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题,首次进行全网直播,与同学们和网友们共同学法,让法治的种子在校园、家庭、社会播撒、发芽、绽放,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案例是最鲜活的法治教材,此次法治公开课课堂内容丰富、授课形式生动,徐家新同省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和民事审判工作的两位法官一同授课,结合10个真实案例,从培育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两个方面,讲授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首要任务是培育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省法院刑一庭法官齐东妍和民一庭法官周婧结合“河北邯郸初中生遇害”、“16岁熊孩子高额打赏主播”、“13岁孩子游戏平台大额充值”等真实案例,让同学们快速了解了刑事责任年龄和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法律规定,以及所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心存法律敬畏,才能行有所止、学业有成。”徐家新希望同学们“以案为鉴”,以反面典型为戒,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小邹和小张只是维护设备,别人利用设备做什么,是否与他们有关系?”“上线犯罪分子通过设备拨打诈骗电话1000余条,查实诈骗所得近20万元……”课堂上气氛活跃,齐东妍用生动通俗的语言,一步步揭开了“帮信罪”的“神秘面纱”。

“互联网虽然能够帮助同学们拓宽视野、丰富知识,但并非‘一片净土’。”徐家新告诫同学们,要选择健康的网络娱乐方式,远离不良网络信息。

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频发,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严重威胁着“头顶上的安全”。周婧通过一起“滑板案”,向同学们展示了高空抛物的杀伤力,以及未成年人致人损害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后果,嘱咐同学们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

“刑法旨在惩罚和预防犯罪,所以对犯罪年龄设置了较高“门槛”;而民法典旨在保护权益,所以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门槛”较低……”“无论刑法和民法典的立法目的有何差异,但都遵循着一个共同的原则——就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

徐家新进一步剖析了法律规定背后蕴含的法理,方便同学们加深对刑事责任年龄和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理解。他嘱咐同学们,要不断提升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明确年龄“红线”,守住做事“底线”。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一方面,靠同学们自身提高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关键是凝聚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合力。”

“五岁女童受虐待案”,让现场的师生和家长们触目惊心,也深感痛心。“被害人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应该如何自救?”齐东妍提示大家,当遭到家庭暴力等伤害时,不能等待魔鬼变天使、“援兵天降”,要主动寻求帮助,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近年来,学生在学校受意外伤害引起的纠纷履见不鲜。校园安全对于学校、学生和家长来说,都是头等大事。周婧结合校园欺凌案例,鼓励同学们面对校园欺凌,坚决说“不”!

关于校园安全问题,徐家新叮嘱学校、家长和同学们,“首先,同学们要认识校园欺凌危害,当遭遇欺凌或其他不法侵害时,学会用智慧冷静面对、用法律保护自己。其次,家长们要加强日常教育,孩子在学校有意外发生,配合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妥善处理。最后,学校要在加强校园安全预防和管理的同时,凝聚家长、主管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把校园安全风险化解在萌芽。”

生动鲜活、寓教于乐的授课,让师生和家长们感觉时间飞快,意犹未尽。授课最后,徐家新殷殷嘱托道:“保护未成年人的今天,就是守护祖国的明天。让我们与‘少年的你’‘屏幕前的你’共同携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授课前,徐家新同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长邵志豪进行了亲切交流,并代表省法院向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赠送了法律书籍。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120名学生和30名学生家长参加公开课。‍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