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基层要闻
直击执行丨“法官,我要还钱!”
  发布时间:2024-11-11 09:55:2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时,经过执行干警多次释法析理,被执行人高某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

申请执行人韩某与被执行人高某发生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高某抗拒心理强烈、规避执行、拒不履行判决结果。

针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高某名下房产、存款、车辆、证券等财产信息,未查询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依法对被执行人高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到高某并且耐心细致地开展法治教育疏导工作。

“希望你能主动履行,别因小失大,你可得好好算算这笔账啊,别得不偿失。”

执行干警耐心地对高某进行释法明理,着重向其阐明拒不履行法律偿还义务可能产生的严重法律后果,经过反复教育沟通,高某从刚开始的消极态度逐渐转变为积极配合,并当即表态在短期内将欠韩某的钱尽快还清。

几天后,高某如约来到执行局,他表示“我终于想明白了,法官说的对,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保证在半年内还清剩下的欠款。”并将部分欠款以微信转账的形式现场给付给申请执行人韩某。

“谢谢法官!没有你们的辛苦奔波,我这笔钱恐怕很难要回来。”拿到执行款的韩某难掩喜悦心情,在电话里连连对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此次执行不仅维护了申请执行人韩某的合法权益,也转变了被执行人高某逃避执行的错误观念。下一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统筹运用多种措施,持续加大对逃避执行、拒绝执行的严惩力度,营造执行高压态势,以实际行动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确保执行工作见真招、落实效!



 
来源:汪清林区基层法院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