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省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乔石同志诞辰10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海南省委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乔石同志诞辰10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度评价了乔石同志为党和国家事业作出的卓越贡献,对学习乔石同志的革命精神和崇高风范提出明确要求,全省法院要把学习贯彻转化为进一步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进一步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不断端正司法理念和作风,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这场国家治理的深刻革命赋予审判机关的职责使命,对标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切实以审判执行工作全面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撑服务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会议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海南省委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时强调,全省法院要围绕服务我省对外开放发展大局、建设沿边开放旅游大通道等重大部署,进一步做优做强涉外民事审判工作,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推动长春国际商事法庭、延边东北亚区域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向纵深迈进,为我省打造“一带一路”北向通道重要窗口、做强做大我省外经贸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要围绕服务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充分发挥环境审判职能作用,把总书记“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落到实处。要强化类案指导,精心打磨培树典型案例,为中基层法院提供有效指引。要充分发挥环境司法协同机制作用,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平台,加强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衔接,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要依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努力通过司法审判推动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及时修复。
会议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时要求,全省法院要把做好保障粮食安全、服务“三农”发展、促推农业强省建设作为重要工作职责,抓牢扛稳服务保障“三农”工作的重要责任,依法严厉打击伤农坑农害农、破坏黑土地、危害粮食安全的犯罪行为,加大对种业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妥善审理好“三农”领域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切实提升农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乡村治理,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做好涉农矛盾纠纷的前端化解工作。
省法院在长院领导、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