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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丨你的“薪”事,我放心上
  发布时间:2025-01-06 14:48:58 打印 字号: | |

“潘法官,我们干活挣点钱不容易,工钱还没结清,这又快要过年了……”

“你们别着急,我去找他们好好沟通,尽我最大能力帮你们把工资要回来。”

此前,汪清县人民法院法官收到了一份行政非诉执行申请书,某建筑公司因拖欠8名农民工工资,经行政机关处理后未能按期支付,8名农民工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要求建筑公司尽快给付劳务费11万元。

法官经过审查后发现案件事实清楚,双方没有争议,但建筑公司现无任何财产,后续执行存在很大困难。8名农民工年纪最小的33岁,最大的已经60多岁了,其中还有3名外省务工人员。

案件办理期间,法官多次电话沟通,了解案情,法官在审查中发现,建筑公司确实因应收款不能及时收回,导致自身经营存在困难,名下已无可执行的财产。对于这种情况,尽快促成调解是关键。

法官与公司负责人沟通后,对企业面临的困难表示理解,同时也说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和农民工面临的实际情况,让其尽快拿出解决方案,主动履行义务。

经过多轮协商调解,建筑公司先行支付了5万元,承诺剩余6万元在一个月内支付完毕,并提供了担保,也向农民工做出了承诺。

最终,建筑公司按照约定期限支付了剩余工资,至此,全部款项支付完毕,成功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法官感悟

作为法官,不仅是裁判者,更承担了定分止争的责任,我们多考虑一步,多尝试几次调解,可能就会有峰回路转、柳暗花明的结果,要坚持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当心头事和“自家事”来办,把服判息诉工作做实做细,让“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落地生根。



 
来源:汪清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