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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执行丨“小标的”也见大民生
  发布时间:2025-01-07 16:09:58 打印 字号: | |

在司法实践中,每一起执行案件,都是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守护。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小标的追偿权案件。

吉林市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张某因追偿权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此案时,经传唤张某未到庭,缺席判决张某向该公司偿还代偿款及利息共计5498元。判决生效后,张某迟迟未履行偿还义务,管理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迅速对张某的财产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通过线上线下查询,发现张某名下虽有银行存款,但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面对这一情况,执行法官深入剖析案情,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因张某居住于江苏省,且具体位置不明,执行法官认为以和解的方式处理此案更为妥当。

在多次给张某打去电话后,终于与其取得联系。张某表示自己根本不知道这家企业管理公司,也没有欠过该公司的钱,执行法官向其告知因其曾向山东某银行贷款,后该银行将债权转让给企业管理公司,现在由该公司依法向张某行使追偿权。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同时,执行法官发现张某并非没有履行能力,只是担心日后自己需要“还两次钱”。在经过执行法官多轮沟通协商后,张某终于放下顾虑,当即将其欠款全部履行完毕,企业管理公司向法院递交了结案申请书,至此,此案执行完毕。

案件标的虽小,却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攸关社会和谐稳定。永吉法院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从“小切口”入手,紧抓小标的案件执行效果,因案施策,全力破解小标的执行案件难题,让执行更加贴近民生,及时将“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来源:永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