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林区中级法院聚焦执法办案主责主业,以管好人、管住案、管出效为核心目标,坚持将“管案”与“管人”、“评案”与“考人”融合推进,探索形成审判管理“三分法、四联动”和绩效考核“三结合、三挂钩”人案同管新模式,有力促进审判执行质效持续向好。
压实权责 注重以“三分法”分类管理
紧盯“关键少数”。建立跨级动态督办管理模式,实质调动一把手主动研究、谋划招法、带头破解,有力推动事项跟踪,真正实现督办事项有人管、明举措、定时限、能落实。目前,已定点完成督办事项312件,妥善清理解决一批牵扯队伍精力的历史遗留问题。发挥好“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组建由中院院长牵头、各部门精干力量为核心的精品攻关“智慧团”,推行“文书庭审案例专人专项培育、亮点工作项目深度挖掘指导”模式,今年以来,两级法院3篇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法院年度案例)、10篇案例入选省级典型案例;1篇调研报告获最高院优秀调研成果,7项课题(理论文章)获最高院、省高院司法研究类课题立项、刊发,28条信息被省委、省政府、省高院采用。
紧扣“绝大多数”。进一步压实法官干警主体责任,准确把握不同岗位职责重点,落实事事清人人领。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起底、大规划”活动,全面梳理复盘本条线、本部门、本人执法办案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座谈、汇报、分析、点评等形式合力梳理提升民事、刑事、执行等条线工作50余条具体举措,形成民事、刑事、执行质效提升内部指导意见在辖区法院全面应用,总结归纳两级法院200余名干警经验做法179条,梳理失误教训172个,规划创新217条。
紧抓“个别变数”。注重正向激励与负向查摆双向评价,围绕工作推进不力环节,院领导、部门负责人、业务人员面对面座谈,逐一汇报、逐一分析、逐一点评,有针对性地补强短板和弱项,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有效促进审判质效整体提升;同时在两级法院范围内定期通报、公开晾晒业绩档案、精品工程赋分台账和绩效加分贡献清单,持续营造精研业务、探索进步的良好氛围,激发干警比学赶超正能量,提振法官真想实谋、真抓实干的精神状态,推动形成各院横向有进位、各人纵向有进步的“双进”发展势头,助力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同向发力 落实以“四联动”协同管理
加大案件质量保障力度。组织开展“三色笔”裁判文书检查活动,梳理总结裁判文书中常见错误,重点针对13项内容梳理为三大类形成《问题质检清单》反馈至各院,做好跟踪问效、落实整改。今年以来,上诉率5.94% 持续低位运行,同比下降2.06个百分点,办案质量明显提升。
压实条线业务指导责任。构建上下级法院、立审执条线协调沟通联动机制,邀请上级法院业务条线骨干实地授课24人次。多次组织条线立审执衔接会议,有效压降案件比、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等反映衍生案件指标,加快清理上诉案件移送时间长问题。建立中、基层法院法官“结对”指导模式,举办法官信息交流会议3次,审判经验交流29次,帮助基层法院研究解决具体事项49项,助力法官业务能力水平提升。
建立完善案件质量“评”“判”联动管控体系。健全发改案件分析、错案责任评析机制,对于评查出的不合格案件移送督察部门问责督办,瑕疵案件作为负面评价记入法官业绩档案,以评促改效果得到有效发挥。依托案案评工作机制,针对二审案件随案同步开展案件质量、庭审质量、裁判文书评析,创设下级法院对上级法院审判权的逆向监督权,做到对下发改先沟通、案件对错有评价、错案责任要落实。对已开展255件案案评中发现的122项问题制作形成法官个人“体检报告”,沟通反馈277次,落实整改问题117项,整改率95.90%。目前,一审案件被发改率0.685%,同比优化0.59个百分点;生效案件被发改率0.31%,同比优化0.1个百分点。
应用考核 以“三结合”“三挂钩”赋能管理
科学建设法官业绩评价体系。实行两级法院员额法官业绩档案“一人一档”,锁定审判(执行)效果重点指标、发挥正向考评激励作用,从办案工作量、审判(执行)效果、精品工程成果、荣誉奖项等方面设定 6 项正向评价指标;紧盯审判质量、强化负面考评,从案件质量、廉洁纪律等方面设定 7 项负面评价指标,创建六正七负评价体系,以亟待解决的短板弱项为重点,突出业绩、成果、廉政融合,确保评出实绩。
建立考核“三结合”评价。完善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等各类人员差异化绩效考核办法,坚持整体评价与量化评价、政治评价与业务评价、岗位职责与精品业绩“三结合”的评价模式,实现考核全覆盖。在员额法官业绩档案基础上,进一步修订案件折算系数、完善考核办法,针对不同岗位特点,分类确定不同层次的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开展员额法官季考评工作,分设季度考指标与年度考指标,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有效运转。
实现差异考核“三挂钩”。制定《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员额法官绩效考核和奖金分配办法(试行)》,根据考核计分结果相应增减绩效奖金,把考核结果与奖惩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三个挂钩”,即与激励奖励挂钩、与评先树优挂钩、与选用晋升挂钩。将审判执行业绩纳入干部晋升、提拔审查范围,2022 年以来,在两级法院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中,年轻干部提拔占比达82.35%,法官等级(职务职级)晋升占比5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