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4年度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刑事审判典型案例。省高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刘洪宇作新闻发布,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牛锋在发布会上回答了记者提问。
2024年,全省法院刑事审判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高院党组决策部署,聚焦“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紧扣“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工作主题,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推动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提质增效,通过依法审理好各类刑事案件,为吉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全省法院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4739件,判处罪犯36201人。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惩各种渗透颠覆破坏、间谍、网络政治谣言、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枪支爆炸物等犯罪,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毫不动摇严厉惩处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805件955人。依法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05件478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10件926人。“黑财”执行到位7.8亿元。持续开展涉信息网络、自然资源、教育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专项行动,审结案件56件,发送司法建议101份,推动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制定完善制度机制10项。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背后的腐败问题,发现并移交移送线索135条。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517件529人。妥善审结周清玉、王用生等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审结副厅级以上省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6件16人。持续加大对“政商旋转门”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惩治力度。依法惩治信息网络犯罪。依法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5340件8004人,挽回受骗群众损失3300余万元。依法妥善审结缅北移交涉诈人员案件,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确保打击跨境电诈案件取得更大成果。依法惩治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依法公正高效审结涉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刑事案件,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543件1167人,审结医保基金诈骗犯罪案件151件315人,严惩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05件670人。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出台推进轻罪治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实施意见,推动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违法与犯罪梯次治理。危险驾驶和帮信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下降37.65%和36.92%。
坚持围绕中心、保障大局,助推高质量发展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惩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77件806人。持续打击金融领域犯罪,审结违法发放贷款、洗钱等金融领域犯罪127件165人。有力保障安全生产。依法审结危险作业等危害生产安全案件56件97人。与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编发《吉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案例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预防作用。依法服务乡村振兴。锚定当好国家粮食稳产保供“压舱石”这一目标,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审结非法占用耕地、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115件137人,依法守护黑土粮仓,筑牢粮食安全屏障。依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审结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761件。全面贯彻专业化审判与恢复性司法相结合的理念,引导生态环境破坏者转变为守护者。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守护人民高质量生活
加强青少年特殊保护。努力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判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09件1110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88件319人,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全力开展刑事司法救助。积极推动救危扶困,加大救助力度,省高院司法救助刑事案件36件36人,帮助当事人摆脱生活困境,定期开展回访,做好“当下救”和“长久助”。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禁毒、反诈、关爱儿童等宣传活动,集中宣判案件30件99人,累计发放宣传册、宣传袋等3万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0余次,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温度。
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公正高效的刑事司法制度
深推庭审实质化改革。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刑事案件二审开庭工作的实施方案》等6份指导性文件,充分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全省法院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达63.37%,同比提高29.58%。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印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实施细则》《盗窃罪案件裁判标准》。压实院庭长办案和监督管理双重职责,落实“阅核”制和“四类案件”监管。加强人权司法保护。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依法对15件案件18人宣告无罪。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加强被告人辩护权和律师执业权利保障。
坚持学思想、强素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刑事审判队伍
加强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大力弘扬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吉林法院6个刑事审判部门荣获“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16名刑事法官荣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司法水平。认真落实“基层建设年”“狠抓落实年”部署,规范指导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完成“脱薄”工作。举办全省法院刑事审判能力提升培训班、配合举办政法机关同堂业务培训班,加强司法人才培养。深入开展“精品工程”工作,吉林法院刑事审判部门获奖案例19篇、优秀裁判文书15篇、优秀庭审11场、刊发理论文章7篇、优秀司法课题5篇、优秀庭审4场、优秀司法建议3份。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廉洁司法。突出“教育、监督、整治、责任”四个关键环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5+N”内部责任体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扎牢制度笼子,严肃铁规禁令,坚持不懈涵养清风正气。
答记者问
北方法制报记者问:近年来,医保骗保违法犯罪日益增多,人民法院如何应对这种情况呢?
答:2024年,我省法院审结一审医保骗保案件153件318人,追赃挽损371万元,惩治医保骗保犯罪取得一定效果。
我省三级法院高度重视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最高院、省委部署要求上来,认真贯彻执行两高一部《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医保骗保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聚焦虚假诊疗、虚假购药、倒卖医保药品等医保骗保犯罪,重点打击在犯罪组织中起组织、指使、教唆等主要作用的幕后组织者、职业骗保人以及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等,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同时要加大财产刑的判处和执行力度,对医保骗保犯罪所得一切财物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全力追赃挽损,最大程度减少医保基金损失,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同时,加强与公安、检察、医保、卫健等部门沟通协调、协同配合,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行刑双向衔接,及时研究解决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
民主与法治时报记者问:去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请问我省法院在专项行动中的工作进展及后续工作安排?
答:去年5月22日,全国法院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在北京召开,确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2年的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我院因近年在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工作效果突出,在会议上介绍工作经验。会后我院成立全省法院专项办,下发专项行动通知,建立专项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全省法院非法集资宣传月等活动,扎实推进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
2024年,全省法院共受理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案件360件,较去年下降27.13%,审结307件,结案率85.27%。专项行动期间,全省法院积极推进久押不决案件及重点案件的审理工作。其中,在全省影响广泛的“文投案”经过一审、二审审理,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目前已累计执行回款2.83亿元,完成案款发放2.43亿元;“青旅案”“中瑞盛世案”一审已审结,目前二审法院正在全力推进审理工作。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最高院及省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惩处非法集资犯罪力度,将追赃挽损工作贯穿案件审判执行全过程、各环节,同时加强与公安、检察及金融办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高质高效审理非法集资案件,防范金融风险,为全省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三里资讯记者问:毒品犯罪一直是社会的毒瘤,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阻碍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请问吉林法院是如何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打击毒品犯罪的?
答:感谢您的提问。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全省法院始终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筑牢毒品抵制防线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毒品犯罪。
一是坚持党对禁毒工作绝对领导,夯实正确政治方向。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禁毒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开展禁毒工作的首要政治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党组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持续加强对禁毒工作的战略谋划和组织领导,压紧压实禁毒工作领导责任,把禁毒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统筹推进禁毒工作纵深发展,督促禁毒工作各项部署落深落实。
二是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全省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将走私、制造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职业毒贩、累犯、毒品再犯和利用未成年人实施毒品犯罪的犯罪分子。2024年,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毒品犯罪案件305件,依法惩处毒品犯罪分子478人,对其中76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持续深化打击新型毒品犯罪行动,全省法院近年来共审理涉滥用含有麻精药品复方制剂和“笑气”等成瘾性物质的案件29件66人。同时,注重从经济上制裁毒品犯罪,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依法追缴违法所得及其收益,2024年,全省法院共对468名被告人判处罚金刑,确保彻底摧毁毒品犯罪的经济基础,剥夺毒品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经济能力。在坚持总体从严、突出打击重点的同时,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具有从犯、初犯、自首、立功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被告人,结合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等,依法予以从宽处罚,有效分化、瓦解犯罪分子。
三是开展禁毒普法宣传,提升禁毒综合治理效能。全省法院充分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将审判效益持续转化为社会效益。在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禁毒宣传,连续多年开展“禁毒宣传进万家”活动。通过组织开展示范庭审、集中宣判活动,不断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公开审理庞某利等人贩卖、运输毒品等一批涉案人数多,事实复杂,案件影响大的毒品犯罪案件,形成严厉惩处毒品犯罪的强大声势。2024年,全省法院对48名毒品犯罪被告人进行集中公开宣判,进一步彰显人民法院打击毒品犯罪的信心和决心,真正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充分利用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将禁毒普法宣传纳入法治副校长普法内容,对全省2000余名师生开展禁毒法治宣传,进一步增强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禁毒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毒品犯罪实证研究,及时分析毒品犯罪新形势,不断加强毒品犯罪案件审判规范化建设,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多措并举、合力推进,为维护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与服务。